生命起源,科技与仙侠的争锋,人类的起源人---是食物,却把所有能吃的都吃了。神--高高在上,把所有生物当做食物。造神,把人造就神的能力,却又把神和人从新定义。作者是凡夫俗子,乱来一通,敬请见谅、
梦中的白依伊被韩家人当做发财的垫脚石,家破人亡,含恨而死。穿越而来的白依伊觉得古代的东西很好吃,空气很新鲜,帅哥很养眼……美中不足就是时常有像是预言一般的噩梦相伴。为了有个好睡眠,更为了不重蹈覆辙,她伸了个懒腰,决定为梦里的那个可怜女子报仇。金不慕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堕落到爬在墙头偷看隔壁女眷,可……隔壁的烤羊肉串的味道也太香了,他忍不住!还有那拿着大蒲扇可劲给木炭扇风的小姑娘,长得也太可爱了!老书《簪缨世家之嫡长女》已经养肥,欢迎入坑。
一个丢脸的死法,她穿越了。还好有着倾城的红颜。想必在古代也混得开~真是这样吗?一个偶遇,一见钟情,背后却深藏着阴谋。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兜兜转转还是爱着那个混蛋。有点荒诞,有点搞笑,有点感动。不管在哪个时空,只要心中有爱,就是幸福的
偶得祖上残稿,得知被诅咒百年的宿命,爹爹用他一生,换我十年平安,而我从此也与千年女尸结下不解之缘,寻古墓,探鬼村,破凶煞,黑乌临门,无常索命,无脸白人,深夜啼婴,一切的未知的恐怖,都接连而来,而你或许还不知道,深夜的时候不能...
逃避麻烦,结果成了高考状元;逃避现实,结果成了电子竞技冠军;逃避工作,结果又被老和尚看中传授了“不死金身”……马龙就这样一路逃到异界,结果成了混世魔王!大争之世,乱世之秋,马龙毫不犹豫的选择“逃”!只要能活到最后,自然就是英雄,即便不是英雄那也是魔王!他坚信只有“生”者才可能为王!不过,异世有异世的逃法……且看(高考状元+电技冠军+不死金身+异界魔王)如此复杂的合体是如何逃出异样的人生!
我不过是一抹孤魂,因缘巧合地成了相府四小姐。又恰逢皇子选妃,我本想只是去过个场,谁料竟成了皇妃。难道所谓的缘分就是他么?既然老天这么安排了,我也就安于这皇妃之位,当一个十足的大米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