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异界,获得金手指,从小小的一座土匪山寨,慢慢发展到整个大陆。
[爱妃,陪朕去赏花。]一个倾城美男魅惑的冲某女勾了勾手指。某女翻了个白眼[没空。]美男变戏法般的拿出一个金元宝,在某女面前晃呀晃,某女眼睛瞬间变为半羊型¥。[噢~相公,我们去哪里赏花呢?]某男轻挑眉,抛了抛手中的金元宝,[可是,朕又不想去赏花了。]某女呆萌的用手指戳戳下巴,看着金元宝...
这世间,一定有那么一本,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素描簿。而最初,我们从未翻看过。那里面是铅笔画的,但请不要用橡皮抹去,也不要执笔更改。因为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全是彼此磕磕碰碰一路走过......
臭名昭著的黑暗法师终于研究出了夺舍永生的终极法术,但当他成功占据一具理想躯壳的时候,陡然发现这具躯壳里面已经有一个入侵者了,于是,玩笑开大了。穿越而来的常宁悲催的发现,自己穿越了,但对身体却没有控制权,他一方面努力重新掌握身体的控制权,一方面面对着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压抑的社会,他不由咆哮道:我拒绝过这种猪狗不如的生活!但当人们为他写传记时,却这样写道:当文明出现端倪时,总有一股野蛮的力量降临在这片大陆,使其重归黑暗,而尼古拉斯大帝的降临,为世界带来了光明。
“天命,何谓天命?”一朝穿越,加褚使命,真是命定?一则预言,惊天现世,是逃不开的劫?本是万千宠爱集一身的公主叶茉,因命运的召唤,来到异世踏上了一条成神之路。“原来这就是命。”一不小心,窥破天机,“命命命,我偏不信。既然我是天命,那么命应该由我掌管。”成神之路愈发奋起。身中剧毒,他成解药;遭恶人之手,她以命来换。都说神能改天地,创生灵,为何好不容易到了神级,还是不行。骗局,原来,这一切早就命定。我改天改地,改了所有人的命,却还是不能掌控自己的命。也罢,她们还在就好……
这大概就是一个蜕变型大灰狼攻把丞相大人吞吃下腹的故事【深沉脸】庾子稚以未及冠之年,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大人,打死也不会想到自己有这么一天,因为被陷害追捕连夜出逃,竟被人贩子卖到了深山给人当劳力?可是他发现事情和他想的不太一样,这劳力需要干的东西似乎有点多?某憨:媳妇儿!快来,炕上有些冷!多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