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丁一的历史老师回到本不应存在的大顺朝。他还没喝一口水就被人拉上了战场。他学会了杀人,参与了抢劫,品尝了人肉,还抱住了赤身裸体的大娘......因为在这个乱世中,首先要学会的是--如何生存!丁一,大顺朝,宁军
一家午夜3点26分还在接客的旅社,探索黑夜中的秘密,揭开迷雾中的真相。旅者不知去向,归来遥遥无期。游客:“什么时候开车啊?我们营养跟得上没问题。”徐子墨:“别急,准备一下马上发车!”
前世是金牌特工的慕容婧莫名其妙的穿越到连听都没听说过轩辕王朝成了木七!穿就穿了,没有金手指,没有随身空间也就算了,为嘛要穿成个小恶魔。。。我既没杀人,也没放火,天天给这些所谓的名门正派追在屁股后面喊打喊杀,好心累!便宜老爹说:“来来,乖女儿,就算天下所有的人不要你都不要紧,我养你!”自此,便宜老爹带着这只小恶魔战魔域,扫妖界,打小人。春赏百花冬观雪。
因一次意外,沈从变成僵尸,幸亏脑袋里面有电脑,电脑功能多啊,就是要充电啊。这个世界没有家用电,只有浩瀚雷法与滚滚天雷,让僵尸去挨雷,老天爷,你还是给根吊绳吧。雷光上跳舞,妹子群中歌唱,即便老天相拦,沈从也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巅峰之路,大不了将天捅出一个窟!
你以为我是唱歌的?是,我的确是唱歌的!但你肯定不知道,拿上枪,我就是战场上杀人如麻的战神!你以为我是当兵的?是,我的确是当兵的!但你肯定不知道,弹起吉他,我的歌声能让你流连忘返!拿起笔,我写出的作品能让人如痴如醉!换上戏服,我演出的角色能让你终生难忘!所以其实我是扛枪的——巨星!
这是一个战争道士入侵异界、不,是给异界送文明送温暖的故事。诸神的战争机器已经开动,滚滚红尘,万千世界,陷入沉沦。补充一下,这是一本有爱的书,可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