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俗话说得好啊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在家就靠父母这出门就靠朋友在这人命如草芥的时代‘我’出现了“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杀人放火、烧山填海咱说干就干,趋吉避凶窥天探地咱有钱就来”百鬼夜行......你莫要慌张毕竟…………我,和阎王有个小约定她说要你三更死,我能保你到五更【展开】【收起】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阎王和我有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在香港他马太保可是人人敬而远之的地痞流氓这会儿却因一块古玉作怪而莫名的来到唐朝面对眼前正上演着刀光剑影的戏码虽然搞不清这是啥状况但……依他「男儿本色」的直觉跟着眼前这个救了他的大美人准没错!不过,这唐朝的美人难道真的都是豪放女吗?竟脱掉衣服叫他动作快点!?既然她那么主动,那他就不客气啰……
(军婚+重生+年代+甜宠+空间)宁月重生回到了1980年,那一年,她还是人人唾弃的“假小子”。人设太差,树敌太多,筹码太少,胸又太小,这怎么混?还好大院儿里的男神不嫌弃,天天算计着怎么把她“拐”回家。宁月眨眨眼,化茧成蝶,手撕小莲花,打脸舅妈,狂虐人渣。被男神宠着,惯着,护着。众人恍然大悟,原来男神是有“特殊癖好”。宁月幸灾乐祸:“他们说你喜欢男人。”姜旭霸道俯身压下,“乖,我喜欢的只是你!现在我们就把关系做做实!”
主角:南宫玥、玄华。片段:玄华对于自己的心意,一直都知道的很清楚,他知道自己放不下南宫玥,也承认自己早就对南宫玥心动了
打工者林夕因情伤心借酒消愁,失足掉下河。却穿越至历史的另一页。内忧外困的华夏朝。虽然姓名未变,可是,身世却截然不同。身份是:华夏朝兵部尚书之子。不过纠结的是此原身却是一个小白痴。 于是,让人们诧异的是原本的小白痴,慢慢...
一次撞车,使明羽穿越去了高达seed的世界,但是,他发现,这里因为他的到来发生了一些改变,于是乎。。。。。。(那个,因为小虫是第一次写文,请看过本书的大大们都评论一下哈,小虫要吸取大大们的建议改进写文的水平,大大们千万不要做潜水员呐!!此书绝对不会太监,所以请大家放心看吧) ps:改了封面,现在这张女版阿斯兰的图片是我偶然发现的,和我的文是绝配啊!!!!洛克,高达,se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