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守:“我想活下去,让苍穹之外再无敌手!”召唤英魂!战歌——鸣!
陆时万万没想到还能这么玩,被他间接害死的反派重生回来找他报仇了!反派手握四十米长刀允许陆时先跑三十九米。陆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杀你的人虽然长得跟我一模一样,但那真不是我。”反派冷笑,阴测测地盯着他,没着急动手,想看看从陆时嘴里还能蹦出什么鬼话。陆时说:“我穿个书就想保命而已,你说你人都重生了,你还跟我计较这个干啥,你不如去瞅瞅主角在做什么?”反派脸一黑,把陆时给拖走了。#论一只乖巧懂事的小奶狗是如何黑化成为老狗比的#
火影之后,我们的主人公来到了霹雳的世界,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的主人公会活多久呢?(承接上一部:火影之功德人生,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呦!)
当历史变成传说当传说变成神话当神话都已经斑驳点点当时间的沙尘湮没一切我们的名字,我们的故事,依旧在岁月的长河中传播一如太阳高悬天空,永恒的照耀大地,永远不会熄灭记住,曾经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昂首挺立在天地之间,好像擎天之柱,从没有对任何人弯腰屈膝他们手握风雷,他们脚踏龙蛇,他们拳裂大地,他们掌碎星辰;他们是我们的先祖,他们和我们有同源的血脉,他们行走在大地时自称为巫,他们破碎虚空后是为巫神!
李谦重生了。 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 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 但成功是什么? 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 都是,但不全是。 有了那回眸的浅浅一笑,那牵手的刹那温暖,那入怀的淡淡体香; 这人生,才称得上完美。
待人有礼?!屁啦!温良恭俭?!怎么可能!她这个大明皇朝最受宠的么公主,抹上胭脂就犯头疼,穿上宫鞋就不会走路,非得成天刀来剑去才过瘾;这会儿她心血来潮地去偷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