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爱,就要爱的死去活来,刻入心魂;要缠,就要缠到天涯海角,刻我身影于你魂魄中;要纯,就要纯如溪水,干净透亮,表里如一;要甜,就要甜如蜂蜜,甜粘永久,永不分离;要痴,就要痴情如傻,誓把你永困身边;要恨,就要恨入骨髓,誓杀的你魂飞魄散,永无再见之日……要是恋你,你就别想逃,就算天涯海角,上天入地,你也无处遁形,永无宁日……如果,你还不爱我,我将追你到天地无极,日月无光,魂飞魄散,再与你魂魄纠缠,同消于天地之间……
六年三十七两,卖了!这个价钱可比她那正牌牙婆的娘亲出的价还高还划算哩。不是她邀功,若非她逼得死紧,他哪有可能识得字,更甭论学会应对进退的礼仪!看看!六年后的他果然不同凡响,成大器喽......
人类的所作所为都是给自己挖下一个巨大的坟墓,有一天坟墓降临,于是这个世界就变成了其他物种的天堂,人类的地狱,要想走出来,唯有救赎。
古语有云,月有阴晴圆缺!人生亦不可能完美。何去何从?残中求存!逆流而上!
一望无际看是平和的森林里有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物种。一眼望去平淡无奇的人类社会,也一样隐藏着无数个,让人匪夷所思的神奇事物,和神奇的人。这里就有这么一群可以将灵魂刺在身上的人...
叫康楚,一个不当痞子、就当作家的小人物!在一个天气晴朗的早上,上街买早点,然后被“自己”开车把自己撞了个半死!再还没有结束,又被“自己”给自己的脑门补了一枪,彻底的将自己打死......这他妈乱的!然后,我就死了!跟着,我又活了!但却变成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而且还莫名其妙的到了一个跟我自己写的小说所构造的一模一样的末世,那里丧尸横行,秩序混乱......就当我以为我是倒霉的重生到了自己小说里面,可是当剧情逐渐往前发展。我慢慢发现,真相永远要比想象中复杂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