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2年,壬申。大明崇祯五年,后金天聪六年。大学生李啸魂穿成山东省安东卫牛蹄墩内一名弱智小卒。当时的中华大地,西边陕西、山西等地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四处肆虐。北边后金挟大凌河之战胜利余威,在辽东愈发猖獗。而在山东本地,孔有德、耿仲明叛军攻城掠地,气焰嚣张。时局危如累卵之际,李啸该如何在明末乱世中,生存,发展?其实我一直觉得,与立刻就改天换地称霸世界这样的宏图伟业相比,主角李啸在每日生活中,在逐渐强大的过程里,所渐渐改变的每个明末百姓原本的命运与悲欢,应该是一种更真实、更平民化的爽点。
做皇帝?没意思,要做就做太上皇,有什么跑腿之事,让皇帝去做。女人?不要很多,三千嫔妃留给皇帝,只取其中极品。莫问天,被人陷害入狱,重见天日之时,召集昔日兄弟,再度掀起黑道风云。热血路上,战各方能人枭雄,收各式极品美女,且看他如何成为令众地下皇帝谈之色变的太上皇。
闭上双眼,聆听耳边的低喃,床下的她,似乎在诉说人性。床头上,在你闭上眼的那一刻,一张脸紧紧贴在你的面庞。你不知道房间里隐藏了多少恐怖,也不需要知道。因为你,就是他们。【慢热型恐怖文:晚上,不要一个人看!】
嗯,像他这样的雇主大概也算「稀有动物」员工福利不仅供吃供住,还由他本人负责暖床──没办法,谁教她像极了高高在上的「女王」而他血液中正好存在「佞臣」的因子自然......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我喜欢他,不论他干什么。他恋爱,我暗恋,他分手,我明恋。我就是喜欢他,我穗冉这辈子非他不可。“喂,林忆楠,你别玩手机了,老师来了!”林忆楠抬头“小麻子,又骗我!”穗冉来回笔画,脚一直在地上滑,想提示他老师在后面。“林忆楠!上课玩手机,学期末还”老师在他背后说道。喜欢你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又何况这么平庸普通的我喜欢那么好的你呢,我喜欢你不要你知道,除非你也喜欢我
想情有独钟,却被女皇、皇后、公主、名妓牵挂在心扉。想平定天下,却被君王、太子、群臣、文人忌惮入骨髓。叶宇仰天长叹,究竟这是为什么?济公饮酒吃肉,“因为你与贫僧一样不合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