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亲爱的双。来时孤独,离也孤独,欢聚自在难得,散去终有时刻,让我祝愿,愿你掂脚就能嗅到彩虹香味,愿你荆棘路变玫瑰,愿你往后像白日梦一样美,愿你遇见的人都可贵我喜欢你的善良,喜欢你的明媚,喜欢你穿着白裙在阳光里跳舞的样子,还有很多很多我都喜欢,重要的是,我很喜欢你我会带上我的孤独,我会记得来时的路,即使我会永久离去,即使这世上再无我的影子可是我亲爱的,以后的日子也要像我初遇你时那样灿烂的笑啊……
茫茫人海,川流不息。于千万人中寻找到他,以为他眼中的亮色会是她一生的幸福,可是,当尘埃落定,才明白,那只是一场风花雪月的传说。她看着他骄傲的身影最终远去,成为心中再也难以磨灭的伤......
这是一个文人最向往的年代,在这个朝代的文人过这一种非正常的文人生活,不必战战兢兢的担心掉脑袋,你可以跟皇帝叫板,把唾沫星子溅皇帝一脸,衣冠不整的去上朝也无所谓;你不必满口的主子奴才......
三年前我始终没有追上飞机留下他,本来以为经过三年我终于可以忘记他而与籽轩步入结婚的殿堂,我才知道在三年我的摇摆不定里我与籽轩的心已经越来越远,我选择了和籽轩分手,他终于回来了,不知是因为酒后乱性还是依然爱他,但是我选择了离开,七年后我带着一个可爱的儿子出现在他的订婚现场,我本以为我们之间完了,谁知一切都是他要找到我的圈套,我林伊夕可不是那么简单投降的人,你要追我还要加加油……读者群229768950,通行证作品任何主人翁的名字。谢谢支持啊</font>
本文已入半价库。一次性订阅,只要5。98元推荐新文《献身奴》,是叶茯苓的文,嘿嘿。。。。。超女强,超虐文。这个世上最可悲的事是什么?便是明明跟心爱的人互诉了情衷,却不能相守。明......
在百姓面前他曾是一个心狠手很恶名昭彰的混混,在兄弟面前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大哥;在女人面前他是一个超级情人。他带着他的兄弟成就了一个让世人瞩目的地下王朝,他带着他的部下成就了一个让世界军人拜服的天下,他带着他的女人成就了一段让天下情侣羡慕的因缘。敬请阅读,《野蛮领爱》作者承诺,如果鲜花票票跟得上,每周超过100,下周更新加速报答。郑重承诺投票数量更的上,7天10更。希望大家踊跃投票献花,雄鹰说话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