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听梁祝的歌曲忍不住眼泪汪汪,少时董洁版里的马文才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祝英台为啥没有选择马文才,明明马文才才是要颜有颜,要家世有家世。司乐芹穿越到了东晋年间,而且穿成了孝武帝司马曜的公主,从此后宫里,朝堂上是鸡飞*跳。“陛下,公主殿下把陈贵人推下水了”....“陛下,公主把谢宰相的公子给打了”....“陛下陛下,公主殿下她...”“她又干什么坏事了”“陛下,公主要去*山书院读书”...
关于混在南宋当权贵:简介一:小混混,混吃混喝,中混混,混官混权,大混混,混出个天下太平。混在权贵之间,求一生富贵,混在兵匪之间,安万千黎民,混在宋金之间,谋一方和平,混在脂粉之间……你们想去吧…………简介二:痞子会武术,谁也挡不住!痞子拳王重生南宋,在金兵虎视、重文轻武、文人孱弱的时代里,拳头比道理有用,心机比愚忠有用!……简介三:顺应历史,掌控历史,逆写历史。山河我掌控,重生我为王。另外:封面,感谢狐周周的漫画和我的同学好丽友。
这本小说的主角,是比起现在我们所处这个世界,要更为先进的科技世界中的,某大型网游的智能主脑。在某一天一起有预谋的黑客攻击之中,作为智能主脑的主角的数据从那个网游世界之中流失,然后流失到了异界。 然后?然后当然就是主脑小...
突然穿入了一拳超人的世界,没有随身带什么系统金手指,也没有成为某个实力强大的英雄,更没有成为带着逆天光环的某个幸运者。而是成为了进化之家的实验体,被改造成了一个非人生物。更坑爹的事情是,他居然还是个失败品,没过多久就被放弃治疗。虽然连非人类身体最基本的掌控权都没有,但是王珂好歹被赋予了一个天才的大脑。至于要在一拳世界里过上怎样的人生,那就要看王珂有怎样的渴望。
鼎萨大陆魔法、斗气这里没有。这里的人们赖以生存的是魂元,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便是能够进入天地魂元的境界。李锦被心爱的人伤透,一杯烈酒之后来到了这里。多了一世的记忆,也多了一人的灵魂力。凭借着妖孽之资,且看他如何在这实力为尊的地方腾飞、、、
谁说穿越是单程票,咱每天一趟!把现代产品倾销到异界,再把异界的黄金、钻石贩运到都市;扛着枪到异界去威,再学了魔法回到现代都市来耍帅泡妞;哇哈哈!那不是爽呆了……不过,真的能实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