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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祭霜君
在南非当警察爽不爽?罗克的答案是非常爽。毕竟二十世纪初的南非还是英属开普殖民地。
秋季微凉
穿越玄幻世界,成了仙朝皇子,身负霸体,被打入仙狱当中……觉醒命运之环,获得圣王修为,杀出仙狱!命运之环第一重,获得奖励【圣王境一重天】!命运之环第二重,获得奖励【阴阳化天功】!命运之环第三重,获得奖励【仙魔大印决】!……一拳,轰杀万敌!一剑,横扫天地!一印,镇压万古!扫灭万敌,登临仙皇宝座,太玄仙界万古苍生跪拜,各路天骄俯首。李玄都遥看万古长夜,九剑凌空,手指尽途:“仙路尽头我为巅,帝道之极证万古!”“何人上前领死?!!”——————PS:本书又名《我觉醒了命运之环》,《杀出仙狱后我真的无敌》,《万古第一仙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我从仙狱杀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浮游大陆阿尔杰斯
世界上有三界,分别为――魔界,人界,神界,在三界中生活着三个最主要的种族――魔族,神族与人族,他们和平无事的相处着,可是有一天,神族与魔族发生了争吵,高傲的魔族看不惯虚伪的神族在人族中那副样子,况且神族还在人族诋毁魔族,使得魔族人在人间处处碰壁 于是,魔族与神族开战了,当然,作为其中导火线的人族也被牵扯了进来。 在公元1005年,战火开始扩大到整个世界,到处都燃起了战火,到处都可以看见――被丢弃的孩子,破碎的盔甲,还未熄灭的战火,还有那满地的尸体。 红色的鲜血染红了大地,悲哀的哭叫声,凄惨的哀鸣声响彻了天空,全部的生物都疯了,肆意地砍杀着,为了――活着<;br>;可是有一天,一些生物忽然醒悟了,这样的战争是毫无意义的,他们大声地呼吁着――我们需要救世主,需要一个奇迹,改变这个已经疯狂的世界。 他们这样说着,也这样做着,试图让和平再次降临这个世界。虽然因此死了很多很多的人,但是,他们所渴望的救世主终于出现了。 救世主从天而降,他是一个身披金光闪闪的盔甲的少年,他手执着直通蓝天的剑,剑散发着眩目的银光,传说中只要剑的光芒到达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就会获得永恒的和平。 公元1020年,战争终于被平息了,世人开始醒悟,但那少年在平息完最后的一场站争后已不剩下多少的力量,他最终在战场上咽下了最终一口气,但是在他临终的时候,他向世人留下了遗言――如果战争再次开始,1080年生下来的那个孩子将成为三界王。 在1060时,神界的统治者想拥有更多的土地,世界著名的密西尔战役就爆发了,这次的战争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导火线罢了,这场战争结束之后,三界的种族大小摩擦一直不间断的发生,已经有了严重的火药味。 渴望和平的人开始着急了,终于,在公元1080年的时候,世界上的三界王将要出生了。可是,那一年的生的孩子似乎出奇的多,没有人知道谁是那个将来要成为三界王的孩子。在经过各个种族长老的紧急会议后,他们做出了一个决定――在每一个种族内挑一个最优秀的孩子,在成年之后,将进行三界王的比赛。 轻轻合上书本,听着风铃清脆的响声,老人笑着对两个孩子说:“这就是三界王的由来,你们两个人一定要加油啊!”金发的孩子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黑发的孩子翻了个白眼,他高高地扬起了头,骄傲地说:“成为三界王的一定是我。” 金发孩子皱了皱眉头,恼怒地看了黑发孩子一眼,撇过头去,赌气地不想理他,黑发孩子才不管呢,继续跟老人问这问那,似乎很感兴趣的样子。 老人慈祥的笑着看着两人,眼光中所透露出温暖的爱意。 与此同时,在人间一个木制小屋中,一个蓝发的孩子微微地笑着,他专注地看着书,然后抬起头来对着面前的男子道:“爸爸,我一定会成为三界王的。”温和的语气,但里面却透露出不容忽视的坚定。狄恩,瑞恩粟尔,菲利斯,伊索尔,bl,np,帝王,三界王
莫離莫棄
我曾登上过月亮,嫦娥叫我打麻将。我曾徒步去太阳,支起架子烤全羊。黄泉水太酸,麒麟肉太干,只有龙肝和凤胆,味道不一般!穿着拖鞋睡衣,刘泽穿越到了洪荒世界,狼狈的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巫族从何而来?妖族因何衰落?龙族为何镇守四海?麒麟又为何沦为坐骑?……这世上哪有什么天命所归,不过是生死之间争胜了而已!
凤翔
在一个不同的世界里,搞搞事情抄抄书,写写谱子做做饭,作为一个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他被指吃软饭,却都不知他有诸多身份:电台DJ、作家、作曲家、厨神、武术家、支付方式改变者、最火手游创造者······并在这一个世界,成功创造剁手节。
徘徊戈多
纨绔子弟雷青,无意间和天之贵女产生了些香艳纠葛后,被一路追杀而逃。在逃亡与磨砺之中,披荆斩棘,逐渐踏上巅峰之路。从此俯瞰天下,笑傲苍生,跺一跺脚,天下格局为之变动。 有激情,有热血,有豪迈,有狂野,也有温柔。 这是一本不同以往风格和味道的东方玄幻小说,希望让你在满是雷同的小说之中,找到一丝丝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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