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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无穷
我这辈子所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就是在我26岁那年和我喜欢的人上了床,我和他睡完了以后我往对方的身上砸了一百块,他长了一张与我梦中情人过份相似的脸。他不缺床伴,他们都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但是那又怎么样,在我看来就是我嫖了他。 我们这种圈子可以谈性但是不该谈感情,毕竟当今社会挺开放的,上了床不意味着一生一世。何况我们又不是女人,我更做不到卑微地用一个孩子去留住一个心里面没有我的男人。月票统一投《显性叛逆》吧(第二部分)他说我的心是黑的,挖出来喂鱼反倒是会脏了那一片海。我眼底的恶毒从来不加掩饰,穿过我的眼睛就可以看见住在里头的那一个沉睡中的恶魔,你让我学会他们那一套伪善,我只会不顾一切地把他拖入深海让他溺亡。我这辈子最憎恨的就是他们那种纯洁的小白花了,他太干净了,我见了他便只想毁掉他,他没品过苦头哪知人间的阴暗,他相信童话美好还不是因为有骑士为他砍杀了前路的恶鬼,他的纯洁善良把我衬托得越发的肮脏。我早就把整个身子都摔入了黑水池里,黑水浸透过我的内脏和骨髓,就连灵魂也被染上了纯粹的黑,曾也天真地以为只要郜朗死了,我就会是尹赫的唯一,可我实在是高估了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了。他说,郜朗永远都是最好的。那我算什么?我陈乐在他眼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啊!大概是用来消遣的玩具吧。给两颗糖就能把我哄好,踹我两脚就能把我打发,他是你捧在手中的珍宝,我不过是随意让人踩在脚下的烂泥,我身上没有一处是干净的,每一个夜里,我都会被粘稠的白浊模糊了自己的脸,他们嘴里叫嚷着野兽的欲望,窗外有淡淡的星光,可是有光的一切,都不会属于我。郜朗为什么要出现……他为什么要出现,这个世界对他已经够好的了,他出生比我好,他从来没有熬过生活的苦,他从小到大都是他爹的掌心宝,要什么便是有什么,他凭什么还要出现在我的世界里抢走你,疼爱他的人明明有那么多,你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你就不能只对我一个人好吗,我就稀罕你一个罢了。我是不是……真的太贪心了?
冷剑枫情
血脉分九星,灰黑赤橙黄绿青蓝紫,紫血为最;皇分三等,人地圣,圣皇为首。少年秦墨,机缘巧合,穿越到玄黄大陆,却天生白色废血,一辈子修炼无望,机缘巧合,获得一滴紫血,得轩辕圣皇传承,改造体质,成逆天之资,踏上强者之路,带领人族征伐诸天,问鼎无上圣皇。吾是汝之盾,护汝万世得长生,吾是汝之剑,带汝饮尽异族血!!!
妖小镜
万物以灵,大陆破碎,天道亦不长存,少年在平凡中崛起,遵于本心探求天道之秘,直破仙途!(正经修仙文,慢热型,大家支持一下一叶吹痕,真心感谢!)
愤怒的二当家
我,行走于时代的边缘。我,徘徊于时光的倒影。我,踏足于无尽的虚空。我,屹立于世界的顶峰。我,是万法之王,也是智慧之主,我手握着无尽虚空中最终的知识与力量,我,既是永恒。这是一个在各个时间点到处乱窜的法爷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图书馆长行走在尘世间的所见所闻。前传可看可不看,对正文不影响,无毒,不白,请放心食用,另外,主角不是那种智计百出的人,我也不是,所以大概率你们能看到的都是凡人的智慧。有点伪无限,有点无敌流的影子,新马甲开书,望新老朋友多多支持呀。
凌云笙歌
十三人里最年轻的一位站了起来:“机器和人工双重鉴定结果就是这件马桶状陶瓷文物出自中晚唐,无任何改动过的痕迹。孙先生,你发火也没用,这个就是最终结果。我们十三个人相信自己的专业知识。......
福尔摩斯S
他为了寻求至亲,无意中触碰了死神法典,却因故记忆模糊;他无法凝聚冥纹,受到冷眼相待,被人称为废物;且看他为了守护所爱,为了寻找至亲,会如何走上这条封神之路。握死神法典,令众神跪拜;持黑芒战镰,以死神归来。***新人新书,请多多收藏,多多支持。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死神法典》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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