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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大叔
她是穿越异世的画仙传人,笔下万物皆能以假乱真。 只是坑爹的,穿越过来她首先要画的,就是自己根本没有的小兄弟,以此来证实她是叶家‘惜少’! 惜少你妹啊!某女欲哭无泪,这以后,看上她的不是基友就是拉拉了…… 这不!噩梦...
辉荣枭翎
她是午夜开放的妖娆玫瑰,美丽带刺,稍不注意便刺得人伤痕累累。他是名符其实的高干子弟,背负情伤,再也不愿为任何女人敞开心扉。第一次见面是在墓园中,他与她对撞而过,他不认识她;第二次见面是在夜店里,她是好友费尽心追求的女人,他鄙视她;第三次见面是在大街上,她刚刚被好友强吻,他警告她;之后,他们见面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等他终于知道她是如何居心不良时,早已经无法抽身。直到此时,他才明白她名字的意——凤归来兮,烈火如歌,凤如歌!
SGZF
这穿越好奇怪啊,死亡穿越、游戏穿越等大概都能勉强接受,可为何打碎了鱼缸也能穿越呢?而且居然穿越到了《overlord》中据说可以毁灭世界的魔树身上?不要啊!转生成植物就够悲催了,主角不死王之者安兹·乌尔·恭还接了冒险者公会任务,要来杀我!我要改变命运!活下去!我要——投降!安兹:既然接下冒险者公会的工作委托,故意失败可是有损安兹·乌尔·恭的威名(已扣除“投降”键)居然刚穿越就死了,可是,竟然还有机会,return~从魔树最初来到这个世界开始。这次我一定要改变命运!活下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re,骨傲天屠戮的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未雨先绸
主角:迟夕、陈昏。陈昏女儿的故事,宠物医生vs铲屎官我从前是个很黯淡的人,是你给了我满天星光。-迟夕转校第一天,迟夕扎着高马尾,校服归归整整穿在身上。语气软软的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我叫迟夕,夕阳无限好的夕。”轮到陈昏时,他似笑非笑眼神往她的身上瞟,声音带着戏谑:“陈昏,只是近黄昏的昏。”
宋南知
“这病治不好。”“治不好也要治!”“这是她的病,也是她的命。”少年望着那面瘦肌黄的少女,瞳孔之中忽然有了如剑的坚毅。“这也是我的命!”这是一本关于命的小说,很多人有病,也有很多人不信命。可是终归命就是命,病也就是病。治不好的病,便是命,逆的了的命,也就不是病。见众生命,天地命,自己命。(十章之后才开始入正题)
白之鸽
目标人物系中国籍男子陆逍,38岁,前国际佣兵组织“堕天之翼”的核心成员。其人精通太极、咏春、形意、八极、泰拳、摔角、格雷西柔术以及特种军中格斗术等十几种实战搏击技巧,并且,能够熟练运用几乎所有的单兵作战武器,在战场上素有“人形绞肉机”之称。该男子……这是一个有过雇佣兵经历的人在平行世界的文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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