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自己作为圣宫宫主,是不尽责的。但幸好还有一个人帮她守着圣宫。而她自己只想和那个当初说要把她当心尖宠儿疼爱的那个人,白头偕老。但她却连这点愿望也不能实现。
关于再不入魔我就无法翻身了:他当天才时,同门与他手足情深;他变成废柴时,同门对他喊打喊杀。生死之际意外得到魔道传承,曾经师徒情深的师尊却变了脸……
我总认为,"仙侠"之所以称为"仙侠",总要有″侠"的内涵,或按剑而起,或慷慨赴难,而不都是无利不起、自私自利、不择手段。。。
本是孤儿的他一不小心穿越到一个古代家庭,本想做个纨绔子弟,却做成了名人才子;本想守着娘子过日子,却做成了王爷;原想只爱娘子一个,却变成了妻妾成群。翰墨表示,好难啊!
陆小白只是一个又矮又挫的屌丝孤儿,只因脑袋聪明了些,天生过目不忘,在十六岁的时候就被一群神秘人掳走。本以为迎接他的是一个神秘基地,并可以获得无上超能力,成为传说中的猪脚。现实却是,基地确实很神秘,在太平洋海域下面呢。但他却没有获得任何超能力,除了陪着一群世界顶尖的科学家做研究,他还是一枚屌丝。而且一呆就是八年,暗无天日的八年,宛如在活人墓中生活了......
要获得超强视觉?那就来输点鹰之血。想要获得超强力量?熊之血很好用。你要超越人类?正好,我这里有吸血鬼的血。你想成为究极生物?很好,我这里有一滴古神之血。…………成为邪神滋生,古老混乱的阿卡姆市的无头市长。洛斯以血疗术为起点,兴建超凡收容所,建造禁忌图书馆,古神博物院。洛斯:我们阿卡姆人才济济,民风淳朴,哎!别跑啊!还没参观阿卡姆疗养院呢!种田流,无敌流,幕后黑手流,克苏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