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刚开始情投意合的挚友,玫瑰与爬山虎,在相处过程中由于性格磨合与利益冲突,最终不欢而散。玫瑰寓意着高雅,神秘,娇艳,却转瞬即逝,爬山虎则意味着平凡,生命力,并且持之以久。小说以大学校园为背景,日常生活的中的片段鲜活又幽默,却强烈揭示了人性的很多弱点,从玫瑰和爬山虎的相互仰慕相互嫉妒等情感的此消彼长,到最终破裂,印证了英国作家奥斯卡王尔德的这句话:任何人都能对朋友的不幸感到同情,但要消受一个春风得意的朋友,则需要非常优良的天性。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胜殊荣!
沈飞穿越洪荒世界,成为天地间最可悲的先天人族之一!目睹着女娲成圣后,任凭妖族厮杀祭练却不闻不顾。眼见太清老子谋走人族气运成圣后,修炼无情大道,对人族生死丝毫不管。面对这番情况。绑定神级作家系统的沈飞,当下统率人族,制霸天地。一本《遮天蔽日》,造出三千大帝!一本《完美》,让人族获得无上神体。一本《李七夜寻羊记》,创造无数神级功法。就这样。几千年后,当妖族挥舞着大刀准备用人族之体炼制屠巫剑时。他们却惊人的发现,此刻,这毫不起眼的人族之地。竟有亿万强者,百万大帝!!!
大话八仙,八个人,霸道、腹黑、多情、逗比小白,总有一款惹人爱。吕洞宾、钟离权、铁拐李、韩湘子、蓝采和、张果老、何仙姑、曹国舅,他们当时不是仙,他们只是与我们一样生活在红尘浊世间的普通人,那时他们还年轻,还没有秃顶、没有肚腩……他们或者一身油烟,脏却不腻,他们身上并存着市井与侠气、有街头的痞气,但更有义气和英雄气。我们不一样!
尚书之女整天纨绔,终日在外抛头露面,京城的贵公子无人敢娶。某女表示:老娘还不嫁呢!可转眼,就有人上门迎亲,还是堂堂的王爷。
前一刻她还在大秦替父亲挡剑,再睁开眼就来到这个古里古怪的时代,并且被人用匕首抵在喉间……听说澹台先生被人劫持时七少很不屑,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结果见歹徒手里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七少咂咂嘴觉得这小姑娘真是惹人怜爱啊!从此,堂堂都督府的七少就差成了澹台家的倒插门女婿!(如果你喜欢飞飞的小说请收藏一下,谢谢啦!另外我那些可爱的书友们,谢谢你们不离不弃!)
谁能改变人生的长路谁知道长路有多么恐怖谁知道结局往往比命运还残酷其实没有人愿意认输我们都在不断赶路忘记了出路在失望中追求偶尔的满足我们都在梦中解脱清醒的苦流浪在灯火阑珊处去不到终点回到原点享受那走不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