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大街上都能穿越?嗯…貌似不太可能啊?但是它就是发生了,这算是运气太“好”了吗?
意外的获得了双穿的异能,本想只是赚点钱,没想到被卷入了战争中...这是暗夜茗香的第二本书,绝不是套路文,有的只是全新的感觉...如果觉得追更太慢,可以先看看暗夜茗香的完本作品《赌徒》,较有特点的书,均订近千的成绩,相信不会让你失望的!
他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冷血总裁,世人眼里,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可偏偏对她束手无策,当他在火车上劫持她的那一刻,她却将锋利的刀刺进了他的胸口.看着那张被绝望扭曲的脸,双手颤抖:“沈煜城,你以为我不想你死吗!”沈煜城冷笑起来,殷切的看着她,“那太好了,死在你手上我也没什么不甘心的,我把你的人生都毁了,我糟蹋了你的身体和尊严,我还卑鄙的毁约,霸占着你,你有足够的理由恨我啊!来啊,快动手吧!
帅哥是我捡的,无主之物,谁捡到归谁;伪娘是我捡的,救命之恩既然无以为报,那就劳力偿还吧;狐狸也是我捡的,身为宠物,找一个温柔美丽富有爱心的女主人不是必然的事情么?……还有还有,天道大神,你到底让我穿成了个啥?
厉北宸,叶倾歌未婚夫的小叔,厉家的掌舵人。 矜贵冷然的他,却夜夜来敲她的门。 她说,“小叔,脸是个好东西,拜托你要点行吗?” 他说,“叫小叔上瘾是吗?我儿子都叫你妈了,你是不是该……改口叫老公了! ”有人问厉北宸,为什么对叶倾歌那么好。 他说:“十八岁为了给我生孩子,胖了三十三斤,忍受了二十七个小时的阵痛,这样的女人不敢不对她好,也不能不对她好。” 有人问叶倾歌,厉北宸哪里好,她说“肾好!”
凡日月所照,山川所至,皆是他行迹所踪。他棒指苍穹,他颠覆天地,他在万道雷光中凝固着千年一瞬的身影。齐天大圣。一杆飘荡在天地间的逆乱大旗。……重回西游,逆乱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