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切黑脑子不太够用女主X黑切白智商超高男主)穿越到架空时代的文科生沈慕晚,不会发明,也不会武功,不是什么神医,只能随随便便凭借着一堆大佬的大腿当个纨绔什么的。本以为拿了女主剧本的沈慕晚发现,无论是在这个家里还是这个时代,她大概都是最菜的那个,每个人的故事都是那么传奇而精彩。
她终是触摸到修仙世界,却发现这片世界更为残酷。 比灵根比门派比丹药比灵宠比道侣…… 身为女子,还是纯阴之体的女子,修仙之路布满荆棘。 她誓不为炉鼎,誓要踏出一条精彩的修仙之路。 带着一颗坚定地心,携逆天仙器,掌炼...
沈元本是现代一普通人,不曾想竟然穿越到洪荒,成了武夷山上一只三足金蟾。看着口中的落宝金钱,沈元决心在洪荒中开辟“财宝″一道,收集天地万千灵宝,炼成“万宝金身″,做洪荒第一财神。在“巫妖量劫”中以落宝金钱、聚宝盆、摇钱树斩去三尸,证道混元。更是在北欧、希腊诸多神话世界中留下了足迹。
花家姑娘怪癖多、难养活……花家的血脉跟她一起GAVMOVER了。可为么要穿越?为么要把花家的各种苦逼属性全都带来?她不要行不行?她想长大,想试试大姨妈的痛,想要36D……要扑到一个酷美男!为么就这么难?大叔,萝莉很好推咩,求扑倒!另外,不许叫花姑娘,不许叫...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倾城花痴:狩猎狼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传说,他从天而降,乘风而来,降朱雀,踏...每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总有一只大鸟愤怒地跳脚道:“胡说八道,这小子只是失足坠崖的时候,刚好砸到我身上而已!”而旁边那清秀的少年,只是略微有些羞涩地笑着,然后伸手狠狠地揉了揉大鸟那漂亮的羽冠,道:“没办法,谁叫我爹娘给我取名叫方洛涯呢?”既然真落涯了,总得给点好处才行!
回忆是空气,爱是双城的距离。当林清杭再次遇到了叶满柠时本以为俩个人会没有什么交集,却万万没想到她似乎越发迷人。后来他才明白秋季的到来不仅带来了几分凉意,也带来了仅属于他的那份曙光。彩云易碎,琉璃易散,长路漫漫。他想,愿她与他后生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