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顾清姿,宋屿。遇到宋屿之前,顾清姿坚信她不搞姐弟恋。要找个疼她宠她的大哥哥,亲亲抱抱举高高。结果一不小心,倒追了个弟弟。不仅会亲亲抱抱举高高,还会给她唱情歌。那天,顾清姿终于想起来问他年龄。宋屿搂着她,坦率地回:“25,你呢?”顾清姿思考了下,“那我就17吧。”宋屿:“……”*宋氏太子爷宋屿,是海城闺秀们争着想嫁的男人。却突然娶了风评极差的顾家千金。传闻他是被逼婚的,两人感情不合,相敬如冰。不少人暗戳戳等他们离婚。然而婚后不久,骄傲矜贵的男人脱胎换骨,成了二十四孝好舔狗。“老婆,今天晚餐怎么样?”“难吃。”“老婆,水温还好吗?”“凉了。”“老婆,我可以上床睡觉吗?”“不可以。”“老婆,宝宝有闹你吗?”……夜深人静,宋屿总算爬上了床。“女王我错了,今天跪什么姿势?”#那个想用孩子拴住老婆的可怜男人##追妻一把辛酸泪,都是当初脑子里进的水#【被迫继承家业的隐姓埋名男歌手&娇纵貌美有钱撒娇精小姐姐】【前期女追男,后期追妻火葬场】【姐弟恋,差两岁】
这里不比高深的修为,没有绝世内功,练的只是一种神奇的能量,称之为“流力”不比斗气俏丽,但比斗气精彩没有魔法的高深莫测,却有剑气的惊心动魄.等级规定如下剑子.剑者.剑士.剑师.剑客.剑侠.剑王.剑皇.剑灵,剑仙.剑圣.剑尊.剑神.剑帝.
杂志投稿让他获得第一桶金新概念作文让他初负声名出版小说让他跻身青年畅销作家文坛已死让他转战网文一味的抄袭被他摒弃前世的经历由他书写重活一世,不走老路他是余白那个经常被人称之为文豪、白金大神的人,其实他很清楚,从始至终,他都只是一个普通人(ps:本书伪文艺,小热血,貌似单女主,喜欢请入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活之书写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只为易零落,樱花越可珍。君看浮世上,何物得长生? 忆昔春芳日,曾窥两树樱。秋来零落尽,寂寥不胜情。 春至群花放,秋来红叶翔。山樱开又落,告我世无常。 我命本无常,修短不可知。但愿在世时,忧患莫频催。
太阳花田中撑伞回眸的风见幽香,月下举杯邀月的蓬莱山辉夜,手持长刀的黄泉、套着围裙的的宠妃…… 这些都是我闺女啊喂!想要泡她们就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啊! 某金发萝太如此咆哮着…… 本文充斥大量无节操搞笑,无节操娘...
人称陆少的陆轩,对小情儿吴思明不管是末世前还是末世后都供得跟心尖子一样,有啥好吃好喝的全给吴思明了。可陆轩没想到,自己的真爱吴思明喜欢的是他不共戴天的死对头汪明远,不仅把自己送去的好东西转手就给了汪明远,还把自己的一条命也转送给了汪明远。重活一世,陆轩跟吴思明说了拜拜,囤积物资积极备战末世。不过说来也奇怪,重生前的陆轩没有任何异能,重生后,陆轩感觉自己身体怎么怪怪的?原来一顿吃一碗饭就行了,重生以后他怎么变成了大胃王,一顿饭吃一电锅都觉得还可以再战斗战斗?诶?不仅吃得多,而且陆轩发现他嗅觉还变得特别发达,能闻到一里外的食物味道,甚至还能闻到人类和丧尸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