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纪元时,人族孱弱,太古万族横行于大地,视人族众生为血食蝼蚁,直到异界生灵入侵,宇宙边荒动荡,楚天青以人族太古纪元第一古天尊的身份,与太古万族立下“太古盟约”当楚天青以人族之躯镇守宇宙边荒百万年,回到九天十地时,却发现他镇守宇宙边荒的百万年岁月里,整个人族都处于水深火热,愁云惨淡中,一切都是因为太古万族的背叛与欺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镇守了宇宙边荒百万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很老套的故事,很老套的情节,不过商业、都市和爱情永远都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在看过了那么多的架空之后,偶尔看看伯爵的这本都市yy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请大家多多捧场!......
她是农家弱智傻女,死于荒山野岭。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被21少女龙宝宝所代替。脑子迅速闪过一道道记忆,这才知道被自己霸占的这具身体的主人也叫龙宝宝,但她是个痴呆傻女。为了争夺一个王......
一个倒霉孩子回到了明朝,当然朝代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穿到了自己老家,合适到房子都是一样的?有隔了几百年的还一样的房子吗?事实上偶{也就是作者我}说可能就可能。回到过去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发现隔了这么多代,现代民间的一些奇术窍门好都失传了。学吧,还等什么?反正猪脚也喜欢这些,怕就怕认真二字呀。
相同的遭遇,相同的状况……当惨遭杀害的被封杀中国街球手李云飞穿越成水货榜眼达科米利西奇,他如何改变他的命运?
天下本无贼,只因有了人——才有贼。而人之初,本为善,却为何贼中有了刘平安?贼的定义很宽广;贼的内心很丰富;贼的世界很离奇;贼当道,世尤存,贼无道,世大乱!危言耸听?对不起,刘平安没这兴趣。不信?放马过来,看看贼的终级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