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嫁入豪门后的灰姑娘是幸福的.可我没有想到,白马王子与丈夫是有区别的。豪门,只适合能习惯寂寞与战争的女人的。而我,无法适应寂寞和小三儿的挑衅与逼宫,于是,我被淘汰了。 本文......
三岁,她遇上帅到人神共愤的他,被他捡回去收做徒弟,然后直接被他扔进魔鬼森林。<br>问:死了怎么办?<br>答曰:凉拌。<br>于是,信奉着“打得过就咬,打不过就跑”的原则。搅得魔鬼森林天翻地覆,魔兽们哭求,快点把这小祖宗给收了吧!<br>七岁,她被他扔进魔域的最底层。<br>那里是罪大恶极的恶神们的集中地。她就是那个小肉包,鲜嫩嫩,引得恶神们垂涎。<br>不出三年,小肉包成了恶神们的老大,所有恶神全部臣服在她的脚下。<br>十二岁,师傅说,你去人间闯闯吧。<br>她直接离开。<br>魔域众人欢天喜地,大庆七天七夜。<br>这小祖宗终于走了!
当主角醒来,发现变成了宋青书,还发现这是一个融合金庸十四本小说的大乱世;姑娘,你的笑容好甜;夫人,你的裙子好香;一样的人物,却构成一个不一样的江湖。
那一夜,洞房花烛,他将她压在床榻之上,轻声在她耳畔低喃,“杏儿,可以吗.......”她犹豫不决。那一夜,流萤满天,他将她压在庄稼地里,温柔地吻着她的鼻翼唇角,“杏儿,交给我......”她满脸羞涩。那一夜......**********>...
文案一,高冷的女强人夜雨,不知不觉被两个类型完全不同的人喜欢,一个霸道而又骄傲的总裁,一个阳光而又帅气的学弟,总裁,你是我的,永远也别想跑。学弟,我是你的,永远也别想跑夜雨,冷哼一声,我是我自己的。此文是女尊,女主独立自信,再次强调,此文没有逆后宫,永远的一对一
我名传奇,如不铸造一段关辉,是否应该? 古人云:浩瀚苍穹 故如一世淡然,非我所愿。 我欲凌天,看我如何一手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