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诸子百家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人族起源的幻想......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墨术至圣》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意外气运加身的李辰龙,成为了美女们的房东。他神奇的透视眼,能透视女人的身体,看穿别人的心理活动,发现古董的微小瑕疵。在他精心策划下,有的美女成为了影星,有的美女成为了歌星,有的......
穿越到各种都市小说融合世界的陆宇,发现自己成为了一名反派高富帅?对白莲花女主异常痴迷就不说了,还对爱慕自己的集团千金不屑一顾?呵呵,智障老套的剧情!!咦?等等!主角已经有了一定的势力,爱慕自己的集团千金已经黑化?卧槽!酒会上!看着那个一袭黑色长裙,化着烟熏妆的冷艳女子一边将白色粉末倒进红酒杯,一边将目光看向客厅中心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陆宇觉得......自己是不是还可以抢救一下??【叮,反派系统上线.......】
主角:赵炎祯,江芫。重度社恐的江芫穿成了恶毒女配,首先要做的就是远离男女主,以及喝着她的血往上爬的渣妹渣爹。不料,却误惹了比他们所有人都凶残百倍的反派叔叔!***传言反派凶狠残忍,杀人如麻。所以当他要娶江芫的时候,小丫头又怂又怕,不敢答应。“既对我有意,为何不肯嫁我?”赵炎祯把人堵在墙角,凶巴巴地问。江芫:“因为、因为我迟早会死在你手上……”在原著里,女配就是被他给弄死的!死得还挺惨。赵炎祯却想岔了,红着耳朵道:“你乖,我就不要你的命——我把我的命给你。”江芫:“?”……凶神vs娇女
八年的折磨,没日没夜的实验,喝下剧毒的时候没想到还能活着,逃走的那一刻,许哲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可是这个世界早已被末日撕裂的面目全非,黑暗的人性无限放大,什么是伙伴?什么是朋友?我大概只会杀戮了,手中的利刃沾满鲜血,不顾一切的活着,变强,救赎的唯一出路是复仇!……“你见过一种蜘蛛丝吗?很细很长,银白色的,我想抓住它。”“你一定没见过……我是个罪人,不可以被救赎,但我有个妄想……”“我爱你,许哲。”----------容策
孤儿岑欢带着转运石重生到七零年代北部边陲之地,成了村子里闻名遐迩的丧门星,却被岑家四个妹控宠上天。岑欢投桃报李,凭着天生福运带着妹控们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她打算功成身退,归养田园时,那枚宽肩窄腰大长腿的‘瘸眼’小哥哥缠上了她。后来他成为了团宠主力军,带领全家上下一起宠岑欢。从此,岑欢过上了躺赢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