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恋贪吃的精灵族,老实憨厚的半兽人,狡猾多变的矮人等等,战争之后的和平共存,互助互利使得个各种族相互弥补,取长补短……取短补长的也有啦,有利有弊嘛。也许你行走在这个奇特的世界,不经意间往道路两旁瞧一瞧,可能就会看到烙大饼的半兽人,开妓院当着老鸨的精灵,经常蹭吃蹭喝的矮人……PS:早中晚,每日三更,大家多多支持,感激不尽!!!!
大侠与宵小只在一念之间,英雄与枭雄都能雄霸一方!是对是错,原本就不明确,正邪之分也只存在于你我心间。它虽然是绝世神兵,但它的成就只取决于他。他会是将来的武林救世主吗?求收藏、求点击、求推荐、能求的都求。可怜可怜我吧~~~~~~
拥有号称三千世界的幻想乡被开启,被选中者的幻想与现实开始光怪陆离的交错起来。……某天许诺得到一个名叫幻想乡的手镯,于是他开始不停的穿越于不同的幻想世界之中。故事也由此拉开序幕。
终,古意:整日。洵,古意:孤独。借以诗经为题,做数篇短篇。私以为,惜时惜人方无悔。
《仪礼》有云:“诸侯之子称公子。”所谓公子,必身出豪门、年轻英俊、才华天资、风流倜傥,具有深厚之文化底蕴及积淀。其振振然之表现,必不辱门风,使人敬爱且赞美,始为真公子。剑之公子,则是剑仙之流,如飞鸿翩翩然逍遥世间,却不形单影只,世间不止留其形,亦留声。
凌云不幸穿越到自己笔下的无限流小说世界里,并且成了一名出场几百字就领便当的炮灰。不管做什么,他都像个戏台上的老将军——浑身插满了Flag。自己挖的坑,含着泪也要把它填咯!从炮灰到龙套、男N号……靠着熟读剧本的优势,凌云不断扭转小说剧情,甚至改变了许多角色的命运。然后他发现,主角的光环,似乎渐渐转移到了自己身上?“啥?我把自己养成了主角?!”无限流炮灰的奇妙逆袭之路,就此开始!小说交流群:25682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