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翠山树木茂密山草葳蕤,山中群鸟骤然狂飞,深幽寂静被骤然打破。瞬间血雨腥风。凌霄眼前举着一只沾着血的小胖手。凌霄想把小胖手取开,结果他惊讶地发现,那只婴儿血手是自己的。“这是我的手?”五年后,凌霄很暴躁地吼:“我不想当野人。”凌霄问:“便宜爹的意思是私生子很光荣?”凌霄问“舅舅,药性还没有过去啊?要不要再喝点河水吐一吐?”娘亲语录“你就是大晏的王!”凌霄“无耻的娘亲!”
什么叫做幸运?屌丝特种兵3个月成就亿万富翁,这就叫幸运!什么叫做种马?屌丝特种兵无心插柳,抱的各式美人归,这就叫种马!什么叫做热血?屌丝特种兵以一当千,为兄弟、为爱人、为家人啼血街头、血染黄沙,这就叫热血!什么叫做兄...
苏锦瑟不是胆子大,简直是胆大包天了!她什么事情没有做过?阎王爷手里抢人,老虎嘴里拔毛,太岁头上动土,皇帝桌子上放脚丫子!
江湖浪子,无意之间卷入武林中的惊天阴谋之中。刀与剑的交锋,血与火的洗礼!问鼎武林,谁主沉浮?
聂风。绰号。风中之神,聂风、步惊云和雄霸决战皇城后,由于聂风伤势过重死于大战之后。死后的聂风穿越到异界称为纨绔子弟,天才的传说,很黄!很暴力!
“未卜先知”知道自己要穿的麦高达终于穿了,穿成一个伯爵爵位唯一继承人阿扎德·奥图曼,祖先是一位传奇召唤师。可能他前世的名字和创世神犯冲,很多事情和他想的不一样,主角光环一直隐晦不明,幸好,相亲事件使一切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只是后来越发展越让他难以对自己定位,因为星际文明现身了,魔王来搅和了,甚至仙侠人物也早在暗中躲躲藏藏……难不成身为主角只是来打酱油?不应该啊……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末流召唤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