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心没了信仰,心灵找不到寄托之地,心中贪狼暴走了,到底是罪恶的开端?还是本性的觉醒?与魔鬼做交易,开启欲望追狼的冒险人生!
天呐!想他堂堂一个魔界之王竟然会在一次游访人间时迷路不说,还巧不巧的被这个竹杆女给拿刀捅得鲜血直流,她非但不道歉还两眼直瞪他,这什么世界呀,没有办法,反正都迷路了只有赖上她,吃她的穿她的还一定要她侍候着才能报此仇。她不漂亮,但很特别,特别得自己直想‘亲近’她。不会吧,是他自己往自己刀口上撞的也!这也能怪她吗?他是帅呆了没错,但也不能这么无赖吧,不仅吃她的穿她的,还不时命令她干这干哪拜托,这是她家也,好说她也是这个小窝的主人吧,现在不仅被他占去了,怎么好像连自己的...
他,本思慕家弃子,改名换姓,消失二十年后突然一跃成为金字塔顶端的那个男人高调复出冷面,冷戾次血冷情。她,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温家小公主,阅人无数偏偏对他一见倾心,看上就下手,撩他,撩他,选是撩他……他厌恶女人,却困一杯鸡笔酒的赌约将自已输给了他。从此以后,从不近女色的他开始了“挂件式”的带老婆摸式,大灰狼变小奶狗,爱她,宠他,失身,失心,失了魂……
请问大夏天穿着妖娆的红色雨衣,该怎么穿出帅气? 请问烈日当空的夏季,穿着风衣、加绒牛仔裤、高筒靴子,该怎么给人一种睿智的感觉? 从我家衣柜成精的那一刻起,我感觉我要被他逼疯了,这尼玛什么鬼考验?咱正经点好伐?
制符箓、摆阵法,天材地珍化法宝!观鬼气、与鬼言,跨越阴阳进九幽!警校尖子生卓癸为练胆,伙同同学进入深山探险,意外“亲吻”一具干尸,从此变得与众不同,开启了他浪迹市井,破案捉鬼的不正经生涯......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罪孽都市之鬼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垓下之战,十万楚军灰飞烟灭。项庄真能力挽狂澜,真能带着三千残部逃出生天,他真能凭借这三千残部复兴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