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姓痕,名雀茜,外号很缺钱,江湖人称雁过拔毛!带着万能系统穿越,抢钱更是刮地三尺!他冷酷无比,却遇上腹黑狡诈,死要钱的她。冰冷与热情的碰撞!“明码标价,童叟无欺!牵手五十金,拥抱一百金,接吻……女友一日……逛街……”这是卖掉自己的节奏么?我给,从此你是我的人!冷酷王爷俊脸一抽,甩出了一万金!“今晚,你……”夺过了一万金:“哇,成交!今晚牵手两百次,一次一秒钟!”惊呼着,还给了一个,你赚了的眼神。心中却尖叫着:哇终于可以升级了……
SSS级警告:世纪末最疯狂残忍实验失败品,全民公敌,丧尸暴君,无解病原体,代号为高健的罪犯已逃出月卫第九要塞……撕碎通缉令,随手一洒,纷纷扬扬的纸屑优雅飘转,飞过脚下的尸山血海,废墟枯城。闪电滑落,照亮他的身影,红眸、尖牙,平凡的面貌上牵出一抹微笑。“不至于吧,我就一丧尸,用得着这么夸张吗?”感谢阅文书评团提供书评支持
还好选的不是狗头! 不然整天就要顶着个狗头活动,天呐!不过为什么不选皇子,高富帅啊! 不过这家伙也不怎么好啊! 谁又能告诉我光辉女郎拉克丝为什么是个天然呆,艾瑞莉娅怎么还会害羞,还有这白色的狐狸难道就是阿狸? 难道这不是RPG,而是个养成游戏?
我叫篱凤蝶,在去参加一次面试的途中被人谋杀,在知道谁是主谋后,我把我的怨恨迸发到极致。听说怀着强烈怨恨死的人会变成厉鬼!于是我照做了,我一定要化成厉鬼去找杀我那人报仇!结果……我被坑了,因为我没有变成厉鬼,而是穿越了,我不是佣兵也不是特工,却穿越到了异世。我多么想回到我前世死的时候,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想对他说三个字--让我死!
蝼蚁在渺小,也有活在世界上的价值。一个社会底层的屌丝,不知不觉中在一段离奇惊悚的遭遇后,开始了改变他自己人生的步伐,从参与一桩桩案件到都市修仙,从一个炮灰成长为威震一方的霸主,对于人生的解读,他心中只有一个信仰,那就是,活着,就要面对一切!
铺天盖地的兽人军团,人类只能蜷缩在自己的堡垒里面,陈乐不乐意了,他说道:“那个谁,对就是你,放个魔法通知那群人类,把财宝交出来就放过他们。”在兽人的边界区域里,陈乐又带着一众重骑兵来到一个千人部落门口吼道:“快交出你们的宝物,要么就都给我去做奴隶!”他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宅男,但是由于一个神秘的众神系统,他得到了魔兽四族的基地。“交出你的宝物,要么都给我去做奴隶!”这就是他的口头禅。现在,就让我带领各位去追寻着这个大强盗的足迹吧。(新人新书,求推荐,求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