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给大家带来一部很爽的“英雄无敌”以下是内容介绍:一个孤儿带着一大群阶强者横扫天下让血魔之名令神都颤抖以血为引,我为至尊(现实中)......
知他姓名之人皆已死去,先他问道之人皆已死去,与他匹敌之人皆已死去,但他从未想过以何种方式死去,虽然已被囚禁了上千个轮回。他终于遇见了天选之子,卸下了他的枷锁,接过了他的衣钵,拿着一柄不会属于任何人的…
一代狂尊,重生回到起点,那时天还蓝,云还在,诸多遗憾还没有发生!为了守护曾经失去的一切,狂尊崛起,逆天而行,仙逆仙死,神逆神亡,天逆天倾!
白雅若,本就是活了千年的狐妖,应该看透世事,人间冷暖,奈何每一世却总是逃脱不了一个情字,而现在,他又出现了,出现在自己的书店,心芒书店,隔了几个世纪,是相似还是就是他,她居然还会有心跳,本以为一切都会找回来,但是他还会记得她么?...
爱情自然要有,而且要让读者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兄弟自然要有,而且要赴汤蹈火,不辱男儿之名。争斗自然要有,而且要激情似火,不悔努力半生。当风纵怒马,跨海屠神琼是豪情,百炼钢化绕指柔是温情。一个人不能以一面之缘定好坏。一本书不能以老套设定评好差。敬请大家耐心细读。请大家见证一个倔强少年的崛起人生路!强者路,战无穷,经千险,历万难,踏尸前进!
没心没肺,无耻无德是为禽兽也。秦野自认,他完全符合一头禽兽的标准。您不能要求,一个自我标榜禽兽的职业佣兵是个谦谦君子。因为,睚眦必报是他的本性。谁冲他呲牙瞪眼,他就会用‘刺裘’在他身上捅几个透明窟窿。您更不能奢求,一个自我标榜禽兽的职业用兵是个心地善良的好人。因为,他是个双手沾满血腥,死后要下地狱的恶棍。他那把‘刺裘’吻过三十九位政客脖颈,刺穿过八十位亿万富豪的心脏。平凡度日是种奢望,那就索性就大干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