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弯弯一次约会被雷劈中华丽穿越。转眼魂穿成为南宁国将军府傻子千金,据说这丫是为了追心爱的男人,自山坡滚落撞伤头颅后才命归的西途。当T大高才生魂穿在将军府傻子千金身上惊艳重生,再睁眼那......
穿越就算了穿成魔宠!做魔宠就算了主人是个人渣!老天!无期徒刑还能见下老母呢,你这是干嘛?给咱判死刑吗?!二流武术家,奔三剩女被召唤到异界原因竟是一个人渣与一个更渣的神一次失败的交易!她魔法废柴,她身体缩水,她……成了人渣的魔兽!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看了so~多西魔,却没见过完全是自己喜欢的,于是打算自己写一个--其实,也是满足本渣的少女幻想的YY文虽然不会小白但是此坑成型在很久前,所以免不了狗血恶俗情节出现那个……就当,娱乐个?设定完全是耳熟能详的类型,不用介绍大家也能看懂的说,所以继续我的简陋设定,剧情残破路线拜倒OTL~
一百零八道天元汇于水泊梁山之上,救苍生于水火;不为人知的传奇故事延续至今,护天道之永恒。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天元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画边的小诗旁加上了她的字迹,清秀婉丽:goodbay我的爱人,这次我是真的决定离开,虽然比当初爱上你更需要勇气。但,至少我们的今生在这个地方,一转身没有错过彼此``````她----是庞大北漂族中的一员他----是京城高干子弟,万恶资本家人说异性相吸是门技术活.既是技术活,就难免可能假戏成真,难免会擦枪走火,难免捡了芝麻丢西瓜.猜猜他们最终能够牵手走下去吗?★^-^亲们动动你们的小指--投推荐票--加入书架--打开目录--评论小作--OK``(^o^)/~谢谢!</font>
个人觉得,我这本书写得还是不错的,至少它够长。 个人觉得,我这本书写得也够烂的,因为它够长。 个人觉得,三国的故事怎么写都不过分,无论怎样。 个人觉得,写赵云写成我这样的不好,太傻太天真。 个人觉得,固执真的是很大的毛病,特别是坚持。 但是我要说,即便是蜗牛爬,我也会把本书写完,写一个和《三国演义》没太多区别的赵云,有兴趣的朋友,隔三差五的可以来看看。 还有,我还是比较自恋并且盲目自大的人,在没有大婶掺和的情况下,我想我写出来的赵云,还是起点最好的,至少目前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也是,呵呵。赵云;三国。
二零一六年,扑街写手陈锋穿越了,来到一个以文学为主流文化的世界。在这里,文明陨落,文学至高,是文人的天堂。既然上天给予陈锋这样一个的舞台,再世为人,他自当追梦前行。手握纸笔,书尽百态。掌抚键盘,文载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