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血可斩至尊,一沙石可吐星月。.............各位读者请点击,相信会有不一样的精彩。不要忘记了推荐和收藏!点击、点击,轻松搞定!分享书籍《蛮荒武帝》作者:浮夸的灵魂
魔术,这个名词第一次钻进我的脑海是在大一的时候。作为一个普通人,谁不曾有过幻想?那一次我看着在台上唱歌的同学,我就想过如果我能在上面变出一朵甚至是一束鲜花乃至玫瑰来送她,那会是怎样的情景?现在是大三了,那个什么魔术师咱是成不了了,不过,在书中乐乐幻想一下还是有那个可能的。 ……………………********** 魔术人生中充满了很多精彩,让我为这传下了千年的魔术做个解释,去挖掘究竟在这群人后面站着的是什么? ……………………**********
十年前的一段缘分,让他获得了一件至宝,并且让他变得不再平凡。玄元控水旗,天地五行旗之一,让他具有了控水神通,并且过目不忘。现代毕竟已经不是武力称雄的年代,在现代的大都市,知识也能创造财富,他没有透视眼,一样能够赌石赚钱。他没有各种分身,一样在海底寻宝。他没有空间,也一样快乐种田。他没有金手指,也一样鉴伪存真。地道的农村孩子,学富百车,在繁华的都市之中,演绎自己平凡而精彩的人生。
魔法的融合推倒了职业的高墙。当医师用板砖疗伤。当炼金术能装饰魔法。当铁匠也演变出符文匠的分支。魁尔斯的双刃,一对诞生于莫泽伐克,上古危机纪元的流纹月型弧刀。右半刃,牵动着人族的命运,左半刃,牵动着整个世界的命运。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魁尔斯的双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魁尔斯的双刃最新章节,魁尔斯的双刃无弹窗,魁尔斯的双刃全文阅读.
范希珍的不要脸,魏琐是见惯了的,只是没见过他这么不要脸,竟敢说出“风流倜傥、高大威猛,英雄无敌”这十二个字,就他那身子骨配称高大威猛吗?也就是一人高的个子,不比人高多少,当然也不比人矮多少;就他那见了个漂亮女生就猛盯着人胸脯看,流口水流到恨不得把人一口吞下去的好色德性,还风流倜傥——风流成性还差不多;英雄无敌那就差得更远了,他要真那么英雄,那么无敌,大家也不会叫他稀饭。什么叫稀饭?打个比方,如果是在战场上,他就是那冲锋时腿打颤跑不动,撤退时脚转轮跑飞快的士兵。他也就是有点狗屎运,回回歪打正着。如果说范希珍仅仅只是运气好,那他这运气好得也太离谱了。他就算不是无敌英雄,至少也是个无敌稀饭,就他所做下的那一桩桩轰轰烈烈的大事,随便挑一件出来,都够人景仰一辈子的。要不是他为人低调,甘居下流,不肯邀功,连五行旗旗主都得被他压过一头,稍逊风骚呢。
曾经无敌的王者,呼风唤雨,血雨腥风。 他,巅峰时,是最强者“毒圣”的军师。一圣一鹰组合,被誉为史上最强组合,曾经令那个世界闻之色变,令巅峰强者和势力魂飞魄散。重回都市,默默无闻寻道,在琳琅满目的花丛中,低调做个暗中护花的无名保镖。 ——极品护花保镖! 不仅最强! 不仅无敌! 而至境于寡心无欲,视尘世名利富贵如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