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同天,明无明日!五万年之期再次来临,人间是否还有净土?苏尘,初心未改的少年,是否依然初心。
关于大清皇家弃妇:既然穿越成下堂的福晋,咱就得认命,调教渣男这种高难度又费心神的活,还是让给别的有志向的清穿女吧。养养乖女,种种花来下下田,有空闲时间探听下京城的八卦,那绝逼是件温馨的事情哪,毕竟磕着瓜子看大戏,绝对是咱前世一直追求的事情。“报,钮祜禄家族的十二格格和十五格格大打出手……”“哦,再探……”“报,四爷府上的李格格和九爷在京城抢起了铺位……”“哦,再探……”“报,钮祜禄格格生下一子,四福晋打算留子去母……”“呃,乖女,再回京城探探你堂弟吧!”...
是的,本书主角之一的刘成走了狗屎运了,他穿越到了混蛋(额,是混沌),趁主角昏睡的这段时间,本人来介绍一下这位踩了狗屎的主角到底穿越到了混沌什么时段,十二个字:盘古未生,鸿蒙未判,天地未开。这十二个字充分表明了这本书主角成就绝对的牛叉,当然了这只是设定,到底多牛叉,还要看本人和各位书友日后对他的喜爱程度。好了,话不多说,主角快要苏醒,切入正题。
她是楚国最尊贵的嫡公主,万千宠爱于一身。可楚国贫困势弱,为了不被和亲,只好未雨绸缪。经商?嗯,好!公主经商,有权有势,还不是横扫天下!不是那样的,经商只是为了兴国,要低调,咱要过的还是尊贵的公主生活。可是,遇到某男,公主的款就没摆起来过!
作为无车无房无存款的三无宅男,孟启觉得自己虽然不是一个好人,但是也绝不是什么丧尽天良该遭天打雷劈的禽兽。所以孟启深情的问候老天,为啥在一个毫不出奇的夜晚一个雷将他劈到异界。这还不说,人家玩把穿越再悲剧也好歹有个人形,他这下可好,直接变成条蛇了。孟启真是欲哭无泪,但是机缘巧合之下,他明白这是一个修炼的世界,兽身变人也是寻常。这下,原本准备混吃等死的孟启一下子有了目标,所以,他的奋斗之旅就此展开······
重回少年时,金刀在神海,妖晶在心间,一步一风雷,一刀一惊天!再踏征程路,不狂不快意,不魔不传说,苍天若有罪,我亦誓诛天!一人一刀,成就无上狂魔,进诛九重天!……“你幸福吗?”有记师街头采访。“只要别招惹洛尘,你就会很幸福……”某头破血流的强者,一脸心有余悸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