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对我而言,就如宝马对武将一般,我喜欢女人,更喜欢贵族女人……”,本文主人公说。“杀名士,我未必千夫所指,因为名士迂腐;屠城,我未必遗臭万年,因为这座城池已经失去活力,只会倚老卖老……”,另一位主人公说。“有些人,你不日他娘,他不喊你亲爹!”
曾记得半山腰下老坟头···· 到今日杨柳扶摆,又添新坟。 梁善站在风口处,衣袖一摆,凭空一阵阴风吹过,抚去墓碑上的尘土 他凝神看去,禁不住心头一紧 坟头上赫然写着'梁善之墓'四个大字···· “终有一日我必重返阳间”,梁善双手握拳,指天发誓。 这是一个孤儿在冤死后,偶然得到妖祖传承,修功德于都市、轮回的故事。
作为扑街网络写手,秦九歌穿越了……不对,这穿越的姿势不对!我不是废柴主角,而是反派高富帅?而且是自己写的书中的反派高富帅?而且还抢了废柴主角的妹子,顺便和废柴主角定了什么三年之约?而且三年之约快要到了?按照自己写的剧本,眼看着就要成为废柴逆袭、主角打脸、路人震惊、妹子倾心、天下震动的垫脚石?自己写的剧本,含着泪也要演……不对,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要扭转,我要逆天……也不对,作为作者,貌似……我就是天?那就谁敢言逆天,直接拍死!我的小说世界不允许这么牛逼的人存在,不允许,绝对不允许!
都说这年头流行穿越,穿就穿吧,为啥要被五花大绑?还有旁边这位拿大砍刀的大叔是怎么回事?见小姑娘在看他,大叔笑道:“小姑娘别害怕,这刀我磨得很快的。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保管你感觉不到痛。”她突然反应过来,这是到了断头台!还好上天眷顾,保住了小命。可自此宅斗宫斗忙个不停。稍不留神,小命不保。为了保命,她只得步步为营,走上夺权之路。
广袤无垠的非洲大陆,辽阔无比的草原、富饶肥沃的土地,丰富多样的动物和植物……这是这个星球上最绚丽多彩的地方。且看林全如何在遥远的非洲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乐土!ps:主角前面给人打工,十万字左右的时候就自己开了农场了,请不要弃书!
杀人何须千钧力,血刀之下万魂鸣……归途中,雷族欺我,四圣阻我,龙族杀我,我以决天之剑,撼神雷、斩圣首、屠恶龙……结界也好,虚空也罢,我这颗不屈之魂,誓要踏万骨前行,逆血流而上……本站提示: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纵雷决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