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凡矮小的男人,很无奈地涉足商场。 从摆地摊,到走私,到开连锁店,到搞房地产,最后收购国企。 是一个由小男人,到情场老手,经常坏事,偶尔,又能干点好事的鸟人! 将把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一些重大事件融入小说里。 (请支持作者另一a级签约作《官途》) 有人问我,《官途》、《生意人》你更喜欢哪本?说心里话,我更喜欢《生意人》。
我从重生之后,发现自己依然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没有美貌,没有家世,没有聪明的脑袋。家里只有两个老实到可怜的父母和一个聪明到可恶的弟弟。长大后为了照顾一心想要学武的弟弟,被迫跑到一个没听说过的小派别里打闲工。这个小派别的名字叫点苍派。
帅气英俊、谦和有礼,成熟冷静的外表下,却有清澈如水的眼眸,天然纯真得一如懵懂孩童……这就是与她相亲的白马王子吗?什么?短短几句话就请求她嫁给他,这……他是不是疯了?而她,为什么要答应嫁给他,即便知道了他的“不良”目的,也心甘情愿地沉沦?是折服于他的气质,还是被他出色的皮囊所迷惑,跟他一起疯了?
读什么书,学什么技能。 读推理小说,学习思维;读竞技小说,学习体育; 读盗墓小说,学习盗术;读警察小说,学习枪法; 读杀戮小说,学习杀技;读医生小说,学习医术; 读武侠小说,学习武功;读异能小说,学习异能。 传说中,读仙侠小说还能成仙…… 刘星,一名小说迷,偶然觉醒一双书眼,从此踏上疯狂读小说的不归路…… “禽——兽,放开那本小说,让我来读!”
一场无意的踏足,却遇燃灯未来佛与末日妖佛,冥冥中的一场被迫入局,仙道,魔道,妖道,修罗魔道,鬼道三千红尘又聚,一切终将毁灭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灭世修罗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在战后的废墟之上,帝国浴火重生,为了无上的荣耀,逐鹿天下,称霸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