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成金是一个平常人家的孩子,相貌平常偏丑样,智力平常偏愚笨,成绩平常偏中下,最后毕业于三流大学,刚毕业就失业,但种种机缘巧合,使他变成一个集多种异能于一身的奇人,借助这些异能,他参透人心,看透世态,于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左右逢源,游刃有余,成就一段传奇人生。
三年前,唐立哲携女友乘豪华游轮行驶在爱琴海的海面上,准备度过浪漫一夜时,船舱突然发生爆炸,女友当场毙命,他从此留下生理隐疾……之后他失去了一个身为男人的尊严,直到遇到她——卓素素。卓素素除了有一张还算耐看的脸,便再也找不到任何一处可以让唐立哲欣赏的优点,她懒惰、不思进取、爱撒谎……纵观全身,无一可取之处,这样的一个女人,即便全天下女人死光了唐立哲也不会爱的。可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却是唯一能治愈他的药引,他不爱她也离不开她,于是就以一种怪异的方式将她留在身边。她是他的福星亦是他的灾星,他可以征服所有人,唯独驯服不了她,总是把他的世界搅的鸡犬不宁,再不负责任的一走了之,玩累了就回来,搅乱了再走,如此反复,直到他习惯她的随心所欲。唐立哲正视卓素素的存在,就像某一首歌唱的:有些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也替代不了。
是我做错了吗?是我太笨了吗?明明是来偷你们的心,却把自己的心给赔了进去。对不起,原谅我的懦弱。如果时光能够重来,我不会选择来到重庆。或许这样就不会遇见你们,你们也不会爱上我。如果能够选择,我不会再当个黑粉,而是成为你们的四叶草。或许就不会伤害你们,就可以保护你们。我做了太多的错事,请原谅我已经没有勇气再与你们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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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和谐正能量,本书由《给神经病大佬冲喜》改为现在这个,保底2-3更,持续更新中~】末世里,苏蛮是所有人争抢的存在。她的血肉都是最好的药物,血肉被食殆尽之前,苏蛮放干自己的血,引来了丧尸屠城死后,苏蛮穿到了一本小说里,成了神经病残疾大佬的冲喜老婆有吃有喝又有钱,这是什么神仙好地方。至于暴戾、残废的老公,颜值又高又有钱,放着观赏其实也挺好。只是,不需要提供血肉之后,苏蛮才现,她的治愈异能可能不单单是血肉方面。看着越来越肤白貌美大长腿的冲喜老婆厉明宗身体的“残疾”一点点治愈,心里疾病越来越严重。靠近她,亲近她,接触她……每一样都让他病愈,更让他上瘾=======悄悄开了个预收,可以点我的专栏收藏一下咯。====下本开这个~书名:妖三代的七零记事胡啾啾一张脸都憋红了,终于用传说中的“古妖血脉”压着那个兔子再也不能动。迈着三头身小短腿喜滋滋的跑上去捡兔子,却被一只猎狗追着狂跑。胡啾啾想哭,早知会到这个连肉都吃不上的地方,她肯定好好修炼!青丘妖三代混到被凡间狗追,她可能真的是第一个了!最重要的是,都说建国后不能成精,她已经很努力的捂着马甲了。同村的的孟小四还是现了她的真身,背地里喊她狐狸精!整个村唯一天天有肉香的只有住着破屋的少年他说只要给他当童养媳,就可以天天吃鸡肉胡啾啾眼睛都亮了,二话不说的答应下来,不知道狐狸精最会骗人吗?看着自己这个自以为很聪明的五岁“童养媳”,戈忱嘴角翘了起来
吃货大厨重生异界,随身厨房走天下; 火系法神的弟子?不不,我的师父只是个贪吃的猥琐老头而已! 超神兽做宠物?嗯,那家伙的嘴巴刁钻程度的确是超神兽级别的; 光明与黑暗阵营又掐起来了? 某人甩甩手中的锅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