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次意外,叶梓竟然穿越了!这是一个神奇的修仙世界,这里的仙,被称为灵仙,但是就在这样好的阳光下,却是黑暗腐败的社会,叶梓为了拯救这个世界,选择了重操旧业——杀手!
这本书算是小生的处女作吧,是偏向于轻松幽默风格的,经过深思熟虑打算重新开始写这本书,因为里边的人物我都爱的不行!。这个故事与我现在写的新书《现实与幻想的罪影》可以联系在一起,这书也是在起点网。不管是哪本书,在这里都先衷心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了。至于内容嘛,说的简单点就是一个懒鬼大学生带着七只“魔怪”拯救世界,可能后面的内容会有点高能(毕竟带着犯罪嘛),受不了的书友可以跳过去看,不会影响什么的。好,简介就到这里。
程惠珠没想过自己会再重活一辈子,不过竟然重活了,那么就在农家小院里把日子过得美美满满吧。至于上辈子污了自己的名声,害了自己大半辈子的人,在她重来一辈子后还想再害一次?既然这样的话,这辈子是断不能放过你了。解决乱七八糟的事情后,程惠珠没想到自己最后还是选择了“签契”嫁人。说好做明面上的相公的,唉!你怎么回事儿?咋把我宠到了骨子里?木樨花落,清隽的男子对她笑,眉目温柔:“珠崽,我是包容
年少的惊鸿一瞥,让萧简在往后十几年里都无法忘记那个似乎总是一身清冷的小小少年;而对于慕尚来说,那个头发糟糟的小丫头是儿时的一见欢喜,同时也是他往后的余生所爱。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一见钟情,只不过幸运的是在他心系她时,无论她愿或不愿,他都随她心意,仅此而已,便已足够。幕尚始终信奉一句话,“我爱你,欢喜你,与他人无关,甚至,与你无关。”
第三章“姑娘,这长褂女子穿恐不适合吧。”男子不放下手中的长褂,上下打量寄菱。寄菱柳眉一挑,语气疏离淡漠道:“褂子重在合身,无关男女,我倒觉得这颜色,也不太配公子你。”“我倒觉的水蓝色甚好。”“那又如何,本姑娘只知先到先得,这件褂子是我先瞧见,也是我先拿到,理应是我的。”寄菱语气毫不动容。
被囚禁三十余年的沈青鸾,在南秦覆灭的那一刻,重生了。【大金开新文啦!此文为架空王朝、正剧向、非典型套路重生文,欢迎各位看官前来点评~】